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,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,强化家长监管意识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并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限制学生带手机进校。如有特殊需求,必须由家长根据实际提出书面申请,并承诺督促孩子按学校要求使用。
2、学生经申请且得到学校审核批准后,方可携带手机入校。进入校园前需关机,进入教室后交由班主任或班主任指定的管理员上交至年级组长处,在校期间由年级组长统一保管,放学时统一发还。学生离开校园方可开机使用。
3、学校提供校内暖心电话、班主任或导师沟通热线。在校期间,学生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手机,须向班主任提出申请,经同意后,方能领回、开机并使用。使用完毕后须立即关机并再次交付年级组长集中保管。
4、若有学生未经允许私带手机,一经发现该生需进行书面检讨,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,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资格,学期考核为“须努力”,手机予以没收并请家长到校领取。
5、学校提倡文明使用手机,自觉抵制不良信息。如用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传播不良信息,经证实,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,取消个人本学期评优资格,学期考核为“须努力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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